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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 签《中标通知书》和 《成交确认书》区别


 同样是招标什么情况下签《中标通知书》,什么情况下签《成交确认书》

(1)《中标通知书》

    建设单位采取招标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确定为中标人后,会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代表成交。同时,中标人之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所获取地块的定金。

《中标通知书》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不按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中标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成交确认书》

    建设单位采取拍卖或挂牌的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确定为竞得人后,需要与拍卖人或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拍卖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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