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河北正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沧州建设项目手续代办公司沧州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

邮箱:hbzc2024@163.com

电话: 0317-6981777  

微信:15230749777

网址:www.hbczzc.com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天新大厦1607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土地征收的完整步骤,少一步就违法!

土地征收的完整步骤,少一步就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征收土地的步骤包括:

第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启动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第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行政机关应当对土地现状做好调查登记,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地上物产权人共同进行确认。调查结果通常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第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第四、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第六、组织听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 首页 | 关于我们 | 行业动态 | 业务范围 | 服务流程 | 企业理念 | 工程案例 | 联系我们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天新大厦1607室   电话: 0317-6981777   手机: 15230749777

ICP备案: 冀ICP备2022022024号-1

 冀公网安备13090302000676号

Copyright © 2011-2012 www.hbczzc.com 正初咨询 版权所有